| 索引號: | 001008006002002/2020-132238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綜合類 |
|---|---|---|---|
| 發布機構: | 市發改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 文號: | 諸發改價〔2020〕59號 | 文件登記號: | DZJD02-2020-0006 |
| 有效性: | 失效 | ||
關于浙江浣江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0-08-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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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發改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浙江浣江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要求核定和濟路與東旺路交叉口和人民法院南面等2個路面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的請示》悉。根據《浙江省物價局關于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浙價服〔2014〕167號)、《關于印發<諸暨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諸發改價〔2013〕22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上述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收費標準。免費停放時間為30分鐘(含);停放時間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的,按2元/輛·次收費;停放時間超過1小時至4小時(含)的,按5元/輛·次收費;停放時間超過4小時的,以4小時為一次,按照5元/輛·次標準計收,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最高不超過25元/天(24小時)。連續停放時間超過24小時的,按照上述標準重新計費。
二、計費時間尾數取舍。實際停車尾數時間15分鐘(含)以內的,不計停車尾數時間;超過15分鐘的,停車尾數時間按一個計費單位計收。
三、上述收費對象為小型汽車,其他車輛按照實際占用車位數計收停車服務費。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環衛清運車、救護車、市政工程及電力事故搶修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四、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你公司應在停車場所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公布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免費停放時間和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批復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你公司實施停車收費管理的其他城區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可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收費前報市發改局審核備案。
諸暨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