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008006002001/2017-146176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2-28 |
| 文號: | 諸政辦發〔2017〕127號 | 文件登記號: | DZJD01-2017-00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節地生態安葬的實施意見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事業單位: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辦、國辦《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辦發〔2013〕23號)和民政部等9部委《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論述精神,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把以人為本、生態文明的理念貫穿于殯葬改革全過程,保障群眾基本安葬需求,提供優質人文安葬服務,使滿足安葬需求與保護資源環境協調推進,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市殯葬管理和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為主導,統籌安排殯葬改革事業縱深推進,做好節地生態安葬工作中的統籌部署、政策激勵、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積極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基層組織以及殯葬服務單位廣泛參與,形成合力。
(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科學合理規劃節地生態安葬墓區的建設和改造,并創新推廣節地生態葬式葬法,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實尊重和保護自然生態環境,減少安葬活動對資源的破壞和對環境的不當干預。
(三)注重引導,創新發展。廣泛開展教育宣傳活動,引導群眾移風易俗,革除殯葬陋習,自覺接受和踐行節地生態葬法,堅持殯、葬、祭“三位一體”,推動節地生態安葬與綠色殯葬、人文殯葬、惠民殯葬相結合,統籌推進殯葬改革。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綠色生態安葬。積極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態化骨灰葬法,建設墓穴占地小于國家規定標準的節地型墓位,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積。鼓勵家庭成員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墓位使用率,提倡以樓、堂、塔、墻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體安葬方式。大力推廣骨灰花葬、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法,使用可降解容器,倡導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今后,凡新(擴)建的鄉村公益性墓地綠化率必須達到80%以上,并設置生態樹葬區。
(二)加強公墓規范化管理。鄉村公益性公墓以鎮鄉(街道)和行政村作為建設管理主體,主要存放本鎮鄉(街道)、村(社區)死亡人員骨灰。公墓實行專人管理,有序安放,要建立健全各類管理制度。禁止鄉村公益性公墓以任何形式轉為經營性公墓,嚴禁非法從事經營活動或開展租賃承包、招商引資、股份合作等商業活動,公益性墓地使用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嚴格按照《關于加強公共墓地價格管理的通知》(諸發改價〔2014〕19號)執行。
(三)健全獎補激勵政策。市財政對節地生態安葬實行獎勵補助。凡諸暨市籍公民死亡后采用海葬、樹葬、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每例獎勵5000元;對骨灰實行草坪葬、花壇葬、壁葬及格位存放等不占墓位,只留小型碑記的節地葬式,每例獎勵2000元。上述節地生態安葬必須在公墓指定區域內進行。新建公益性墓地設置生態樹葬區且符合生態化要求的,市財政給予適當資金補助,獎勵補助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組織保障
(一)健全工作機制。鎮鄉(街道)要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做好鄉村公益性生態公墓的審批并報市民政局備案。市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農林局、環保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密切合作,做好節地生態安葬設施的規劃、用地審批及后續保障工作。
(二)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要求黨員干部從嚴律己,帶頭參與節地生態安葬,帶頭推行喪事簡辦,帶頭文明低碳祭掃,教育和約束直系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按要求舉辦喪事活動,主動做殯葬改革的踐行者、生態文明的推動者、文明風尚的引領者。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宣傳節地生態安葬、深化殯葬改革的重大意義,通過節地生態示范,及時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加強對群眾治喪觀念和治喪活動的正向激勵引導,宣揚文明治喪,摒棄喪葬陋習,大力倡導鮮花祭掃、植樹緬懷、踏青遙祭、網絡祭掃等文明低碳的祭掃方式,培育和樹立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移風易俗的殯葬新風尚。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