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1008006002001/2025-164669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其他 |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4-16 |
| 文號: | 諸政辦發〔2025〕6號 | ||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推進企業上市“鳳凰行動”計劃(2025-2030年)》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事業單位:
《諸暨市推進企業上市“鳳凰行動”計劃(2025-203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諸暨市推進企業上市“鳳凰行動”計劃
(2025-2030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和關于金融工作重要論述,加快推進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支持企業借力資本市場做強做優、提質增效,發揮上市公司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市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圍繞“培育企業上市”和“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兩大主題,經過6年(2025—2030年)努力,力爭實現全市上市企業數量更多、質量更好、結構更優,在產業支撐、引領發展方面的能力顯著提升。
一是企業上市數量邁上新臺階。每年動態保持市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20家以上,力爭到2030年末全市上市公司總數達23家,上市數量增長50%以上,實現三大證券交易所全覆蓋。
二是上市公司質量實現新提升。盈利能力穩步提高,力爭到2030年末上市公司整體營收較2024年末增長50%以上;投資回報能力顯著增強,到2030年末總市值翻一番,達到1600億元。
三是上市公司引領注入新活力。并購重組更加活躍,到2030年末累計交易總價值突破50億元;產融實現深度融合,股債融資總額達600億元,推動一批內生項目落地生根。
二、工作舉措
(一)開展企業上市數量大突破行動
1.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緊扣制造強市“229”計劃,統籌推進“雄鷹”“瞪羚”等行動,壯大“專精特新”“隱形冠軍”,深入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計劃,支持境內外上市公司與我市開展合作,引進優質項目資源投資我市重點產業,加快推動傳統優勢產業提質升級,不斷壯大航空航天、智能視覺、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進一步充實上市后備力量。(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衛生健康局、招商投資促進中心、開發委、鎮鄉<街道>)
2.充分挖掘上市后備資源。建立健全常態化企業上市后備資源摸排機制,行業主管部門及屬地鎮鄉(街道)精準推薦符合產業政策導向、發展潛力較大的企業進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對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進行調整,并按照“起跑庫”“加速庫”“沖刺庫”進行分層管理服務,推動企業加快上市進程。(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經信局、科技局、市委組織部<人才辦>、開發委、鎮鄉<街道>)
3.深入開展企業上市培育。常態化開展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工作,增進企業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和理解。加強與各證券交易所以及區域性股權市場戰略合作,為上市后備企業搭建上市輔導、考察學習、推廣展示平臺。支持企業加快實施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打牢首發上市基礎。對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各相關部門加強合規經營指引,防止“以罰代管”。(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經信局、科技局、開發委、市場監管局、稅務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衛生健康局、人力社保局、綜合執法局、消防救援局、鎮鄉<街道>)
4.切實做好上市協調服務。聚焦環保、稅收、社保、不動產、金融擔保等上市重點關注事項,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及時有效協調,積極服務指導,妥善排憂解難。推動使用企業信用報告代替上市合規證明,構建更為便利的企業上市服務環境。(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生態環境分局、稅務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諸暨金融監管支局、鎮鄉<街道>)
(二)開展上市公司質量大躍升行動
5.助力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建立并購標的發現和儲備機制,加強我市重點產業領域項目的資源儲備。健全與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經營主體的常態化溝通聯絡機制,推動優質上市公司加大對產業鏈項目的資源整合力度,收購有助于強鏈補鏈、提升關鍵技術水平的優質資產。(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經信局、商務局、科技局、鎮鄉<街道>)
6.推動上市公司產融結合。鼓勵上市公司提高信用評級,支持上市公司、集團公司利用好證券市場、銀行間市場融資工具,通過股票增發、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加大內生項目投資力度。(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諸暨金融監管支局)
7.發揮上市公司引領作用。以國家級開發區創建和諸暨G60創新港升級為契機,以歐美同學會“海歸小鎮”和智能視覺“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建設為依托,鼓勵上市公司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合作共建高能級科創平臺,推動上市公司成為創新人才、技術和項目等高端要素的重要樞紐,加快形成產業生態、構筑集群優勢,發揮上市公司對市域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責任單位:經信局、科技局、市委組織部<人才辦>、開發委)
(三)開展資源要素大保障行動
8.持續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力度。對企業上市、再融資等募投項目以及并購項目,政府部門在立項、用地、能耗、環評等工作中給予重點保障。建立健全政府投資基金績效評價機制和容錯機制,增強投資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金管理人作用,推動各投資平臺形成資金合力,進一步提升政府投資基金的專業化市場化運作水平,支持重點產業和科創企業上市前的融資發展。(責任單位:發改局、經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分局、財政局<國資辦>、開發委、國資公司、鎮鄉<街道>)
9.持續加強金融要素保障力度。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考評,引導信貸資源向實體經濟傾斜,推動金融機構為境內外資本運作提供多元化金融產品。完善融資需求對接機制,常態化開展政銀企懇談會、資本項目路演活動,提升金融供給與企業融資需求適配性。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作用,建立高質量銀擔合作模式,加大對科創領域的擔保支持力度。(責任單位:諸暨金融監管支局、市府辦<金融>)
10.持續加強人才要素保障力度。緊扣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落實《關于加快建設新時代“諸才云集”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協助引進一批具備國際國內領先學術技術水平的高精尖人才,試行創新強度大、人才強度大的“雙強”企業重點人才保障服務舉措,加強技術技能人才供給,支持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及優秀團隊成員按規定落戶,做好住房、教育、醫療等配套服務。(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人才辦>、經信局、科技局、公安局、建設局、人力社保局、教體局、衛生健康局)
(四)開展風險防范化解大出清行動
11.推動上市公司風險化解。實行上市公司風險清單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鎮鄉(街道)屬地責任和行業主管責任,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引發的區域性風險。支持銀行、證券、基金等機構參與上市公司風險化解。加強府院協調,落實最高院、中國證監會《關于切實審理好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精神,為上市公司重整提供司法保障。(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財政局<國資辦>、法院、司法局、鎮鄉<街道>)
12.做實上市公司風險防范。健全上市公司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實控人變更、流動性困難、注冊地變更等重大事項,增強與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工作聯系,掌握監管動態,推動上市公司穩健發展。涉及國有資產參控上市公司的,國資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投資決策流程。(責任單位:市府辦<金融>、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國資辦>、鎮鄉<街道>)
三、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領導掛聯上市公司、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制度和協調解困機制,重點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難題。強化責任落實,各行業主管、要素保障部門要將上市培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作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指標,做好相關要素保障;屬地鎮鄉(街道)要配合金融工作部門做好資本市場相關工作;市府辦(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加強對執業中介機構評先評優管理服務。提升考核質效,對各鎮鄉(街道)進行考核激勵,按上市關鍵節點開展分階段考核,同時,對發生重大破壞金融生態環境事件進行考核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