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2588418/2025-168904
- 發布機構: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2025-12-02
【政策解讀】《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和星級評定辦法》
一、制定背景
截至2024年底,我市共有浙江省技能大師工作室2家,紹興市技能大師工作室9家,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29家。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32號)、《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技能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諸政辦發〔2024〕25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發揮技能大師工作室在技能傳承、技能攻關、技能推廣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著力培養一批技精業專、守正創新的“諸暨工匠”,為諸暨市的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撐,特出臺《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和星級評定辦法》。
二、制定依據
1.《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32號);
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省域技能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23〕66號);
3.《關于印發<新時代金藍領隊伍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紹市人社發〔2024〕21號);
4.《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技能型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諸政辦發〔2024〕25號)。
三、主要內容
《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和星級評定辦法》共六章十三條,主要包括總則、建設條件和建設程序、職責與任務、星級評定及應用、監督管理及附則等內容。
(一)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需要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是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具有絕招絕技的技能大師領銜,以技能傳承、技能攻關和技能推廣為職能的平臺。
(二)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的建立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有大師,要有技能大師領銜;二是有團隊,要擁有一支至少5人的技術技能人才團隊;三是有保障,工作室所在單位要能提供合適的場地和設施設備,并能切出一定的資金支持工作室工作。
(三)為了充分體現技能大師工作室作為技能傳承、技能攻關和技能推廣平臺的作用,我們對技能大師工作室的職責與任務進行了明確:在人才培養方面,每年需要帶徒不少于10人,要有帶徒協議,每年需要培養高技能人才5人以上,以實現技能的梯隊傳承。在技能成果方面,把組織培訓、開展校企合作、專注技術攻關等列入,切實激勵團隊助力企業創新發展、助力工匠精神廣泛傳播,形成多贏的良好局面。
(四)在工作經費上,本辦法也提出了一定要求,既有政策層面的支持力度,對評為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給予1萬元的建設項目資金補助;同時,也側面引導相關企業提高認識,加大對技能人才培育的經濟支持力度。
(五)本辦法首次對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運行效能提出了5個星級的評定等級,讓工作室的管理既有過程性,又有結果性,也讓評價更加具體、可操作。
四、解讀單位、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諸暨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和星級評定辦法》由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讀。解讀人:陳少華,聯系方式:0575-8711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