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諸暨市鄉村博物館運營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鄉村博物館管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鄉村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與教育功能,實現我市鄉村博物館高質量、差異化、可持續發展,提升城市整體品質,擬定《諸暨市鄉村博物館運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浙江省鄉村博物館建設指南(試行)》《諸暨市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三、意見征求及反饋情況
2025年8月5日到8月12日,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向27個相關部門、鎮鄉(街道)征求意見,共收集到財政局、司法局、次塢鎮、東和鄉書面意見7條,采納5條,部分采納2條。
2025年9月2日至10月3日,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相關意見建議。
四、主要內容
《辦法》著眼于我市鄉村博物館的運營管理工作,主要從四個方面明確了有關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則
明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職責分工等核心要素,鄉村博物館的舉辦者或管理使用者作為安全運營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博物館建設、運營、管理等工作。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鄉村博物館的監督管理工作。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指導鄉村博物館的運營管理;鼓勵和重點扶持有鮮明行業特色、地區特點和獨特個性的鄉村博物館;鼓勵鄉村博物館依法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和展示。
(二)基本要求
明確了對鄉村博物館在設施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運營管理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三)評定標準及扶持政策
明確了對鄉村博物館年度運營管理規范、資金補助的認定標準及申報要求,資金補助包括省級評估定級和市級綜合評定兩項構成。
(四)其他事項
補充了資金補助“從高不重復”原則,明確了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解釋及施行時間等。
五、適用對象
《辦法》適用于諸暨市范圍內經浙江省、紹興市認定的鄉村博物館。
六、施行時間
本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第一解讀人:孫陳超(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
具體解讀人:段宇晶(諸暨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文化遺產保護科科長)
聯系電話:0575-885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