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001008006002001/2023-154419
- 主題分類: 稅務
- 文件編號: 諸政發[2023]23號
- 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 DZJD00-2023-0004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2-27
- 有效性: 有效
- 意見征集: 意見征集及反饋>
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12-29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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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現將《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諸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實施意見
《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通知》(諸政發〔2019〕15號)對我市部分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涉及部分區域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變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為6元、9元、12元,具體如下:
(一)二級區域(包括暨陽街道、陶朱街道、浣東街道、暨南街道、大唐街道)范圍內的土地,年稅額標準為12元/平方米。
(二)三級區域(包括店口鎮、楓橋鎮、牌頭鎮、次塢鎮、山下湖鎮、安華鎮、五泄鎮、應店街鎮、璜山鎮、姚江鎮)范圍內的土地,年稅額標準為9元/平方米。
(三)四級區域(包括東白湖鎮、浬浦鎮、陳宅鎮、嶺北鎮、馬劍鎮、同山鎮、趙家鎮)范圍內的土地,年稅額標準為6元/平方米。
二、征收管理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等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三、其他
本意見的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意見實施前按行政區劃調整前原稅額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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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政發〔2023〕23號諸暨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