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001008006002001/2022-141230
- 主題分類: 減災救濟
- 文件編號: 諸政辦發〔2022〕11號
-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2022-03-30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暨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諸暨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諸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諸暨市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山洪災害防范與處置工作,保障抗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二)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4.《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
5.《全國山洪災害防治規劃》;
6.《浙江省防御洪澇臺災害人員避險轉移辦法》;
7.《浙江省洪水預警發布管理辦法(試行)》;
8.《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編制導則》;
9.《諸暨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0.《諸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1.《諸暨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
12.《諸暨市2014年度山洪災害防治實施方案》;
13.《諸暨市2020年度山洪災害防御能力提升項目實施方
案》;
14.有關規程、規范及相關成果。
(三)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果斷決策,快速反應;分級管理,屬地為主;鄉自為戰、村自為戰。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諸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由降雨在山丘區引發洪水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二、山洪災害概況
(一)山洪災害防治區概況
諸暨市四周群山環抱,地勢由南向北漸次傾斜,形成北向開口通道式斷陷盆地,小流域眾多,主要有洪浦江、五泄溪、萃溪、璜山江和楓溪等22條小流域,溝谷縱橫,有利于地表徑流的快速匯集。根據2014年度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項目與2020年度山洪災害防御能力提升項目建設成果排查,諸暨市山洪災害防治區涉及陶朱街道、浣東街道、大唐街道、暨南街道、店口鎮、楓橋鎮、牌頭鎮、次塢鎮、璜山鎮、應店街鎮、浬浦鎮、東白湖鎮、五泄鎮、嶺北鎮、陳宅鎮、同山鎮、趙家鎮、東和鄉和馬劍鎮等19個鎮鄉(街道)。
(二)山洪災害特點
山洪災害主要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區引發的洪水及由山洪誘發的泥石流、滑坡等災害,具有陡漲陡落、歷時短、流速快、沖刷破壞力大等特點,給人口、社會、經濟帶來巨大損失。
(三)山洪災害危險區
根據山洪危險性特征,并參考區域承災能力及社會經濟狀況,把山洪災害防治區劃分為不同風險等級的區域。將山洪災害風險程度相近且成災條件類似的地區劃為同區,將洪災風險程度不同,且災害形成條件差異較大的地區劃為不同區,以顯示洪水災害的空間變化特點及區域規律。
在各鎮鄉(街道)現場調查的基礎上,通過定性分析初步確定危險區范圍、轉移路線和臨時安置地點。根據現行防洪標準,通過分析評價對危險區范圍進一步核對和分級,然后結合各鎮鄉(街道)實際情況劃定明確的危險區、高危險區、極高危險區。
極高危險區為洪水重現期小于5年一遇的區域,發生山洪災害的可能性高,一旦發生山洪,極有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農田淹沒、房屋公路損壞,造成嚴重損失。
高危險區為洪水重現期大于等于5年一遇,小于20年一遇的區域,發生山洪災害的可能性較高,對山區居民點、公路、農田有一定的影響。
危險區為洪水重現期大于等于20年一遇的區域,發生山洪災害的可能性低,對山區居民點、公路、農田影響很小。
(四)山洪災害防御對象
山洪災害防御對象指山洪災害防御重要村落范圍內受山洪災害影響的居民戶、學校、工礦企業、旅游景點、農家樂等涉及的人員,按照“臨河隱患—離河道水域50m范圍以內分布有房屋(有人居住)的,且最低宅基高程與河道岸坡頂部的高差在2m以下的村落”、“阻水隱患—房屋基礎占用河道水域或位于蓋板涵式溪溝兩側的村落”、“工程隱患—村落上游存在屋頂山塘、病險水庫山塘等水利工程”、“地災隱患—村落上游及下游一定范圍內存在滑坡體、高邊坡等地質災害隱患”、“沖溝隱患—可能受山體沖溝降雨匯流沖擊影響的村落”、“歷史山洪—歷史上發生過山洪災害的村落”六類原則確定山洪災害重要村落,根據諸暨市前期山洪災害防治項目成果,諸暨市共有山洪災害防御重要村落74個,山洪災害防御對象共計1086戶2941人。
三、組織責任機構
(一)組織機構
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鎮鄉(街道)是本行政區域內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責任主體,市級各有關部門按工作職責支持、指導和督促各鎮鄉(街道)的山洪災害預防和處置工作。
諸暨市山洪災害防御組織機構由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的鎮鄉(街道)、村(社區)三級組成。
1.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統一領導和組織全市山洪災害防御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指辦”),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成員單位由市應急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氣象局、建設局等有山洪災害防御職責、任務的市級部門和單位組成。
2.鎮鄉(街道)防汛防旱指揮部
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的鎮鄉(街道)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鄉(街道)防指”),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轄區內山洪災害防御工作。
3.村(社區)防汛防臺工作組
有山洪災害防治任務的村(社區)防汛防臺工作組在鎮鄉(街道)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本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工作。
(二)職責和分工
1.市防指職責
遵照“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貫徹執行有關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指令、命令,部署年度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任務,明確各部門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指揮、協調全市山洪災害防御和搶險救災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搶險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
2.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管理局:統籌做好應急搶險救援等工作,組織推進應急避災安置場所建設。
市水利局:組織編制市級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承擔水情監測預警,組織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指導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提供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提供地質災害風險和預警信息。
市氣象局:承擔暴雨、臺風等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提高3小時定量降水預報精準度,集中降雨區精細化到鎮鄉(街道)及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區域。
市建設局:指導并督促落實山洪災害風險區村居建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危舊房治理改造。
主要成員單位其他職責按《諸暨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執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諸暨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協助做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
3.鎮鄉(街道)防指職責
鎮鄉(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和組織本鎮鄉(街道)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主要領導任指揮,分管領導任副指揮,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下設綜合組、監測預警組、人員轉移組、搶險救援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等工作組。負責做好監測預警工作,指揮并組織協調相關村(社區)進行群眾安全轉移,落實安置災民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緊急情況下,按“鄉自為戰”的要求自行轉移人員。
4.村(社區)防汛防臺工作組職責
各行政村組建以村主任為負責人的防汛防臺工作組和相適應的若干應急搶險隊,有山洪災害防御任務的自然村要明確防御責任人及巡查、監測、預警人員。在鎮鄉(街道)黨委政府和鎮鄉(街道)防指領導下開展本轄區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做好監測預警、人員轉移與安置等準備工作;經科學研判并獲上級批準,提前組織危險區人員轉移,并做好安置工作;緊急情況下,按“村自為戰”的要求自行轉移人員。
四、監測預報預警
(一)監測體系
諸暨市山洪災害防御監測體系目前由市、村兩級組成,以市級為主、村級為輔,監測內容為降雨和河道水位。
市級監測網由雨量站、水位站等雨水情自動監測站點組成,監測點的建設與維護由市氣象、水文部門統一負責。村級雨量、水位人工監測點由當地負責統一管理。當接到暴雨天氣預報或可能出現惡劣天氣時,村級監測人員要做好監測準備。當雨量、水位達到預警條件時,監測人員必須及時向村(社區)、鎮鄉(街道)防指報告。
(二)預警體系
山洪災害預警分為預報預警、監測預警、人工預警。
1.預報預警
市水利局負責發布短臨預報預警信息;山洪災害預警信息至少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暴雨預報信息、預警等級、可能產生的危害(時間、影響范圍和程度),防御措施及建議等;預警信息發送對象:市級和可能受影響的鎮鄉(街道)、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
2.監測預警
市水利局負責發布1小時、3小時及6小時以自然村為單元的監測預警信息;山洪災害預警信息至少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降雨是否達到準備轉移、立即轉移預警指標,防御措施或建議等;預警信息發送對象:市級和可能受影響的鎮鄉(街道)、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
3.人工預警
村(社區)責任人依據簡易水位(雨量)站人工觀測信息或巡查檢查中發現的風險信息,通過人工方式向山洪危險區人員到戶到人預警。
(三)預警程序
1.一般情況
市水利局依托諸暨市實時水雨情發布與預警系統和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平臺,向觸發預警的相關鎮鄉(街道)、村(社區)預警責任人,以手機短信形式發送短臨預報預警信息和監測預警信息。預警短信同步發送至市級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
鎮鄉(街道)、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通過手機短信、電話、微信、浙政釘、廣播、電視、網絡、對講機、銅鑼鼓號(口哨)、手搖報警器、上門通知等多種方式向山洪災害威脅區域人員進行人工預警。
一般情況下,山洪災害預警可參照市→鎮鄉(街道)→村(社區)→戶的次序進行預警。
2.緊急情況
當未收到預警信息,但當地雨量(水位)達到或超過立即轉移預警標準,或出現決堤、山塘水庫潰壩等險情時,必須立刻進行人員轉移,村(社區)可在報告鎮鄉(街道)防指、市防指的同時,直接發布預警信號,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人員轉移等工作。
(四)啟動條件
1.準備轉移啟動條件
(1)氣象預報未來3小時降雨量達到60mm,或未來6小時降雨量達到80mm時。
(2)當監測降雨量觸發準備轉移預警閾值時。
(3)當觀測到簡易水位站的水位或簡易雨量站的雨量接近準備轉移的水位或雨量時。
(4)市防指、鎮鄉(街道)、村(社區)認為應該啟動的其他情況。
當出現以上情況之一時,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應結合當地地形地貌、實際降雨等情況,科學研判,決定是否對可能受山洪災害威脅區域人員做好轉移準備。
2.立即轉移啟動條件
(1)氣象預報未來3小時降雨量達到75mm,或未來6小時降雨量達到100mm時。
(2)當監測降雨量觸發立即轉移預警閾值時。
(3)當觀測到簡易水位站的水位或簡易雨量站的雨量接近立即轉移的水位或雨量時。
(4)市防指、鎮鄉(街道)、村(社區)認為應該啟動的其他情況。
當出現以上情況之一時,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應結合當地地形地貌、實際降雨等情況,科學研判,決定是否對可能受山洪災害威脅區域人員立即轉移。
3.信息更新
市、鎮鄉(街道)、村(社區)三級監測預警之間信息是否暢通,決定著山洪災害防御的成與敗。每年汛前必須對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監測預警人員予以明確,如有變更,及時更新。
五、應急措施
村(社區)巡查、監測、預警人員要迅速到崗履責,加強對危險區、隱患點的監測巡查。當監測到可能發生山洪險情時,立即報告并組織人員轉移。
(一)準備轉移措施
1.當達到準備轉移條件并決定準備轉移時,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給上級部門,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宣布準備轉移命令;緊急情況下,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可以直接宣布準備轉移命令,同時上報給上級部門。
2.鎮鄉(街道)組織、村(社區)做好危險區群眾轉移準備,村級防汛責任人、監測預警人員通過廣播、銅鑼鼓號、手搖警報器、上門通知、電話等方式告知危險區群眾做好轉移準備。
3.鎮鄉(街道)、村(社區)做好避災安置場所啟用準備工作,做好避災場所清理及物資保障。
(二)立即轉移措施
1.當達到立即轉移條件并決定轉移時,村(社區)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給上級部門,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宣布轉移命令;緊急情況下,村級防汛防臺工作組可以直接宣布轉移命令,同時上報給上級部門。
2.人員轉移以村自主轉移為主,鎮鄉(街道)組織轉移為輔,轉移負責人必須保證最后一個離開現場。
3.鎮鄉(街道)和村(社區)按照規定的轉移路線及安置點迅速轉移安置危險區人員,對不服從轉移命令的人員經勸說后,可采取強制轉移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4.鎮鄉(街道)和村(社區)按照規定啟用避災場所,保障水、食物等供應,對轉移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嚴防轉移人員擅自返回。
5.交通部門指導督促道路管養部門實施山區道路交通管控,封閉、隔離危險區域,疏導交通,維持現場及周邊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
六、人員轉移安置
(一)轉移安置工作采取市、鎮鄉(街道)、村(社區)干部層層包干責任的辦法進行。
(二)轉移安置:每年汛前,各鎮鄉(街道)組織人員確定需要轉移的人員,對山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向可能受災人員預先告知,一旦接到相應預警信號,各級責任人要立即上崗到位,按照既定的預案前往所包責任區的第一線組織開展險情巡查和防御工作;責任人必須在災害發生區現場組織指揮轉移群眾。
(三)轉移次序:轉移遵循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后一般人員的原則,將山洪災害危險區群眾有組織有秩序地轉移到事先確定的安置地點。
(四)轉移地點、線路的確定應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向險情發生區附近的高地轉移。汛前由各鎮鄉(街道)根據實際的地形地勢制定轉移路線及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應盡量避開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帶,應避免順著溪河溝從上下游、泥石流溝上下游、滑坡的滑動方向轉移,應向溪河溝從兩側山坡或滑動體兩側方向轉移。
(五)各鎮鄉(街道)應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對轉移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六)各鎮鄉(街道)、村(社區)要隨時將轉移人數、轉移地點等情況逐級滾動上報。
七、搶險救災
(一)應急響應期間,市防指將每次會商研判成果抄送有關救援部門、單位。市消防救援大隊、市人武部和各專業搶險救援力量提前預置,并將力量配備情況每日8時報市防指。搶險救援力量不足時,市防指可請求上級防指支援。
(二)因山洪災害造成交通、通訊中斷后,市、鎮鄉(街道)和村(社區)各級責任人應根據降雨及災害發生情況,第一時間深入現場,開展轉移避險、搶險救災工作。
(三)因山洪災害造成水利工程出險、房屋倒塌、人員被洪水圍困及人員傷亡等,災害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鎮鄉(街道)和市防指、市水利局報告,鎮鄉(街道)和市防指要及時組織當地應急搶險隊伍投入搶險救災,控制險情發展,盡全力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四)發生山洪災害后,市、鎮鄉(街道)要及時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信、水利等基礎設施。
八、保障措施
(一)汛前檢查
1.市水利局組織開展山洪災害隱患排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2.鎮鄉(街道)對督查、抽查、檢查、自查發現的問題做好整改工作。全面掌握更新山洪災害威脅區內防御對象的基本情況,包括人口、財產、聯系方式等信息。居民及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實時更新,確保在遇到險情需要轉移時不遺漏一人。
(二)宣傳、培訓與演練
1.知識宣傳。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利用會議、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宣傳冊、宣傳欄、掛圖及明白卡等方式宣傳山洪災害防御知識,做到防災知識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戶,不斷提高人們主動防范、依法防災的自覺性,增強自救意識和自救能力。為確保宣傳效果,在危險區醒目的地方要豎立規范的警示牌,標明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以便居民熟悉轉移要點。
2.業務培訓。市水利局主要對鎮鄉(街道)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進行業務培訓,鎮鄉(街道)主要負責對各村山洪災害防御責任人進行業務培訓。鎮鄉(街道)要對村巡查、監測、預警人員進行巡查要點、信息收集、預警信號發布方式的培訓,保證山洪災害防御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3.預案演練。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針對性地開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演練。演練內容包括預警報警、搶險救援、人員轉移、安置等。
九、問責
對于在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中因指揮決策不科學、工作部署不周全、信息傳遞不及時、措施落實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防汛安全事故的,將提請有關部門嚴肅問責。
十、附則
(一)預案更新
預案有效期為5年,每隔3~5年修訂一次,情況有較大變化時及時修訂。
(二)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